关于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 [2020]2号文)的要求,选派教师公派出国到海外教育机构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岗位需求
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也可登录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2.人员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3.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
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书(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于7月21日下午下班之前提交到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申请表,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学院审核意见表》(附件2),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7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纸质版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学院审核意见表》一并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3)学校审批
学校对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遴选、推荐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
(4)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安排推荐人选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录取工作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录取,并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推荐给外方进行复试,通过外方复试的教师被正式录取。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7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二号楼424室)。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2901085,邮箱: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