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工作要求
1.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工作,严把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推选。
2.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6月6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汇总表需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综合办公室(二号行政楼430),电子版发送至2016800299@hfut.edu.cn,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郭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630
人事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