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服务于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属高校“双一流”和高峰学科建设急需紧缺人才。
担任厅局级及以上职务的校领导、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和我省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人才,以及2015年1月1日(含)以后回国的海归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名额
校内各单位推荐申报人选不超过1名。
三、申报条件
全职在我校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入选后须在学校至少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建设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的科研人才或科研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发展潜力较大,业绩突出。
2.具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新或在参与企业科技创新、科技转化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其成果转化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者具有较好的预期效果。
3.在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中,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或建设任务,具有良好的基础,研究或建设效果在国内有一定影响,且具有较好的预期效果。
四、推荐申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选拔推荐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掌握人选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和业务水平等情况,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并提交审核把关意见一份(模板见附件1,反馈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2.推荐人选填写《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反馈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其中附件材料只需反馈pdf电子版1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人选简表》(见附件3,反馈word电子版1份)、《第八批省“特支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反馈excel电子版1份)。
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支撑材料要紧紧围绕申报书填写内容,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
3.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至二号行政楼423室,联系人:张老师 62901090。
人事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