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无评审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无评审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今年我校无评审权的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仍与安徽省同步开展,校内申报及考核推荐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此次开展评聘的职务系列
本次开展评聘的职务系列包括: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中小学教师等系列高级职务。
此次申报人员不得再参加校内2021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编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2.近五年年度考核称职,且任期考核称职。
3.申报各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取得规定学分。
5.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评聘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个人申报;
2.申报人将评审材料交到单位,材料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考核推荐;
3.评审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4.校专家组考评推荐,并按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委托评审。
四、缴费数额
被学校推荐的申报人员须按有关厅局的要求另行缴纳评审费。
五、其它事项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建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和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不少于五人)。考评小组负责审阅申报人材料,填写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任期考核结果,排出推荐顺序。
2.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全部材料,如有填报不实、不准的,应指出并予以更正。
3.填报整理材料要符合各系列评审部门关于报评材料的要求,今年尚未下达通知的,可先参照去年的做法准备。文凭等证件经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后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报送复印件便可。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一袋材料。
4.此项工作时间安排将根据安徽省相关厅局通知的时间进行,各单位按要求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要同时提交《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901085,邮箱:
人事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