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安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2020年9月,需进行中期考核及聘期考核的引进人才(含非全职),人员名单发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填报材料
为简化流程,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工作同时进行。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考核和职称材料。
(1)全职引进人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填报材料:
①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填写“各类填报材料-附件1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1聘期考核 高级职称评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填写“各类填报材料-附件1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2聘期考核 中级职称评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不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填写“各类填报材料-附件1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3聘期考核(不参加职称评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参加中期考核人员:填写“各类填报材料-附件1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4中期考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国家级人才:填写“各类填报材料-附件1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 5聘期工作考核表-国家级人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全职引进人才填写“附件2非全职引进人才填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考核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引进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8日
2.单位考核
(1)引进单位党组织对引进人才聘期内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评价。
(2)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意见。疫情期间考核评审工作可借助网络进行。
(3)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结论。
(4)单位将考核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学校人事处。
完成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3日
3.学校评审
学校对考核人员聘期工作进行评审,全职引进正高职人员需进行聘期工作述职并答辩。
四、其他说明
1.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评议程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聘期业绩应是聘期内以合肥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所取得的成果。参加学校评审答辩需准备10分钟述职汇报ppt,内容紧扣聘期工作任务。
3. 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职称申报职务与考核岗位保持一致,于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8日在科研系统完成论文认领工作。
4. 考核人员如实填报材料,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